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组织部,各地州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各部、委、办,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政治(组织、人事)处,自治区大中型企业组织人事部门:
为集中展示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全区各项事业发展取得的新成果新变化,丰富和活跃广大党员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经研究决定,由《新疆党员之友》编辑部举办“创先争优、迎十八大”摄影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作品内容
参赛作品主要反映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取得的丰硕成果,展现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创先争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时代风貌和广大党员干部工作、学习、生活、服务基层群众以及民生建设、民族团结、新疆民俗民情、自然风光等内容。
二、参赛要求
1、全区党员干部均可参赛。
2、凡参赛作品系作者原创摄影作品,参赛作品不可进行电脑合成,可使用制图软件进行照片尺寸、对比、明暗、色彩调整。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3、提交的摄影作品需标注“参赛”字样,另请标明题目、作品说明、拍摄地点及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等。
4、参赛作者须提供数码照片刻录光盘和冲印照片各一份。数码照片要求500万像素以上,jpg格式,冲印照片尺寸统一为7寸。
5、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和评审费。作品请用挂号寄发,原则上不退稿,如作者需要退稿,请与本编辑部联系。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展出、宣传、出版等权利,凡参赛者即视为遵守此条款。
6、投稿起止时间为2012年2月15日至2012年5月30日。
三、奖项设置及评审
本次大赛设特等奖3名,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20名,优秀组织奖5名。届时,由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委会,实施评审工作。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名义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作品在《新疆党员之友》刊载,并入选《新疆党员之友》图片库。
请各地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积极动员党员干部踊跃参赛。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健康路2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新疆党员之友》编辑部,邮政编码830003。信封上请注明“摄影大赛”字样。
联系人:孙松华 张雨薇
电 话:0991-2698306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